根据南通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25日至9月12日,南通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海安市进行了乡村振兴专项巡察。2023年10月24日,巡察组向海安市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三个月内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把落实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提升海安乡村振兴工作的有利契机,主动履职、紧抓不放、扎实推进。
一是提高认识抓整改。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和领会乡村振兴的内涵要义,对本次专项巡察反馈提到的问题,虚心接受、照单全收,明确措施、全力整改,切实把巡察意见和具体要求落实到整改工作和海安乡村振兴工作的各个方面,扎扎实实、稳扎稳打推进整改工作。
二是加强领导抓整改。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上下协调、联动整改的工作合力。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巡察整改涉及各部门、区镇分别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完善班子和个人整改方案、整改举措,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见行见效。
三是强化推进抓整改。围绕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9大类31个具体问题,对照检查、认真剖析,研究制定了55条整改举措。落实整改工作推进机制,市委领导多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动态掌握整改进度,及时研究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开展重点整改任务督查,实行问题销号管理,从严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措施还有差距
1.关于“‘三农’工作缺位于‘一号文件’”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海安市情实际,聚焦保供给、抓科技、兴产业、促增收、美乡村、善治理、强保障等方面,科学制定海安市2024年指导“三农”工作“一号文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
2.关于“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农户污水接管建设,对改厕及厨房污水进行有效收集处理。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将闲置土地发包给大户种植,加大重大项目招引力度,力求效益最大化。成立由城管局、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组成的联合督查小组,定期开展农村建房巡查,指导各区镇规范农民建房审批流程。
3.关于“耕地保护措施尚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及时清理复垦地块的侵入体,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规范复垦保证金收取标准,序时收取复垦保证金。出台《关于开展防止耕地“非粮化”常态长效监管的通知》(海农〔2023〕170号),全面开展“非粮化”情况排查,建立“非粮化”常态摸排机制,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
(二)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财政资金投入绩效欠佳
4.关于“资金闲置及利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快各级财政补贴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强化项目实施、验收审核把关,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项目资料逐项审核,对项目实施的工程量进行重点审核,提升资金效益和项目成效。
5.关于“‘扩桑行动’未取得预期成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召开全市桑园冬管及套夹种现场推进会,推广桑园冬季合理套种。同时,积极探索蚕桑产业发展的新模式,建成2000平米饲养车间,通过工厂化饲养蚕达到3-4龄期时分发蚕农手中进行大蚕喂养、上蔟等后期饲养,提高蚕茧供应水平。
(三)产业振兴发力不够,科技人才支撑不足
6.关于“农业产业化整体水平偏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大力引培农产品精深加工、冷链仓储、种质资源等农业产业项目,盒马冷冻面食加工、天成雅周智慧农业园等一批优质项目落户发展。强化龙头企业升档晋级,新增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中药材及果蔬加工农业龙头企业3家。推进全产业链建设,培优扶强引领“五个一”产业发展的链主企业和骨干企业,中洋集团、天成集团被评为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链主企业,康德蛋业、婷婷食品、季和米业被评为骨干企业。
7.关于“‘乡土’资源挖掘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下发《海安市推动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意见(2023-2025)》(海办〔2023〕58号),打造“寻味海安”地理标志海安品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升地理标志产品附加值和产业综合竞争力。积极开展绿色食品认证,共获证绿色食品74个,有机产品5个。
8.关于“科技赋能农业现代化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暨两院专家走进海安”、江南大学“食品加工与智慧农业”专场对接等科技服务活动,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校共建科研平台,提升创新能力,中洋集团获批农业农村部长江特色鱼类种质资源保护与发展重点实验室。3家农业企业列入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名录。获省双创团队2个。建成13家省级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智能化示范基地,1家省级粮食生产“无人化”农场,4家南通市级粮食生产“无人化”农场。
9.关于“电子商务助推乡村振兴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海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成占地面积8000㎡的市级电商物流仓储中心1个,整合县域快递物流配送企业3家,升级改造154个镇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对现有50个村邮驿站、19个生鲜驿站及“寻味海安”小程序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快递寄存效率。
10.关于“产业振兴缺少人才保障”问题的整改情况
新招引一批年轻专业人才6人,择优聘用退休农业高级职称专家6人,聘请全市有影响的乡土人才10人担任专业辅导员。与扬州大学、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合作举办各类培训班10期,培训700余人。利用新媒体等渠道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扶持政策,实施“海安新农”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纳入“海安英才”体系,引进现代农业类高端人才。
(四)人居环境整治不到位,农村基础设施存在弱项
11.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及时组织修复破损分水闸、闸段路面、沉降断裂场地等基础设施,补栽高标项目绿化,对渠道杂草进行统一清理。规范招标采购管理,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制度,强化标前、标中、标后管理,提升农业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12.关于“垃圾分类处置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面排查各区镇非法垃圾堆放点,制定镇村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设置规范,集中开展清理整治,补齐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更新模糊的垃圾分类标识,并强化分类宣传引导。同时积极探索有机易腐垃圾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新路径,建立健全易腐垃圾收运和处理体系。
13.关于“改厕质量不高推进不快”问题的整改情况
多次召开改厕工作推进会议,与施工方面对面对接施工难点、堵点问题,序时推进改厕工作进度。加大进场材料的质量把控力度,村组落实专人对施工过程进行督查,确保施工质量。定期安排人员对公厕基础设施进行检修,清理卫生,并落实长效管护措施。
14.关于“生态河道长效管理未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人员对老化破损的排水设施进行统一维修,回填、加固水土流失河坡。开展农村生态河道自查和专项检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有序推进边坡种植清理,防止边坡种植反弹。规范整治清理沉船网簖,强化河道护岸工程监测,加大河道管护与宣传力度,引导沿河居民提升河道管护意识。
15.关于“道路桥梁等公共设施维护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及时对拓新桥以北水泥路面纵向开裂段、吉宝公路吉宝段破损严重路面进行修补,同时加强路段日常监督管护。在315与205县道交叉路口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配套完善标志标线等交通组织。定期组织各区镇对辖区内镇村两级自主建设的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巡查,及时维护,确保信号正常传输。
16.关于“污水处置设施建设进展慢效用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序时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稳步提高生活污水处置覆盖面。对故障污水处理设施、破损污水管网进行集中检修,落实长效管护措施,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17.关于“‘三线’整治推进速度不快”问题的整改情况
召集供电、电信、移动、联通、江苏有线等单位先后四次开会部署研究“三线”整治工作,安排专职人员赴各区镇进行排查登记,确定“三线”权责归属,对简易问题当场进行处置、销号处理,对复杂问题及时上报,安排专业维修队伍序时推进整改作业。
(五)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基层治理水平有待提升
18.关于“村集体经济总体不够壮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3年度,全市210村村营总收入2.87亿元,实现村营收入65万元的村全覆盖,达到历史新高,相关做法得到了省市的肯定,在省“苏中苏北片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场推进会”上交流发言,南通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场推进会在海安召开。同时资金营运收入和资源发包收入增加明显,村级集体收入稳定性显著增强。
19.关于“新型合作农场运行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序时推进集体经营合作农场清理工作,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明确财务核算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分别制单、审核、登账,确保程序合理合规。
20.关于“基层土地流转缺乏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开展基层调研走访,征求多方意见,尊重历史、尊重村民自治,由村集体承包农户、流转大户共同协商确定土地流转面积计算方式。进一步完善《农户土地经营权流转委托书》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样本)》,加强教育培训,规范耕地地力补贴发放,提升村干部法律意识和知法懂法用法水平。
21.关于“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面梳理村级资产,并开展常态化的安全隐患排查和环境整治。进一步加强集体资产监管、强化考核,将公共空间治理工作列入考核指标,盘活利用闲置集体资产,按照招标流程进行招租,规范租金收取标准,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22.关于“部分区镇社会矛盾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成立专门工作组,深挖矛盾及成因,与党员、村干部、村民代表、退休村干部以及部分村民谈心谈话,起底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解聘未经村两委推荐的村图书管理员,按照流程重新招聘图书管理员。
2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以产业工人、新就业群体中的优秀青年为重点,兼顾青年妇女、少数民族青年等群体,注重加强农村青年党员队伍建设,把提升在青年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作为2024年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基层党费收缴管理业务培训,将党员党费缴纳情况作为基层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和党日活动开展情况季度督查项目;重点针对村干部交纳党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党员按照标准足额缴纳党费。
(六)提升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成效
24.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影响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新丰村文明实践点,结合村龙舞排练室建设,一体打造新丰村优秀文化传承点。对群贤村农家书屋损坏的电脑组织维修,对无法使用的进行更新。同时,指导各区镇对辖区内文明实践站(所)、点以及农家书屋开展定期检查,对选址不合理、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实践点及时整改,对农家书屋基础设施、软硬件配套及时维保。
25.关于“移风易俗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大力倡导文明安葬,加强督查考核,对自留地或耕地内坟墓加大巡查整改力度,通过多次现场督办,曲塘镇刘圩村3座硬质化坟墓已按文明殡葬工作要求整改到位。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和融媒体矩阵,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80余场次,受众1.2万人次。组织各区镇对辖区内土地庙自查摸排,及时进行拆除。
(七)促进农民增收,强化公共服务,提高农民获得感尚有欠缺
26.关于“农民收入水平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将低收入人口产业帮扶和新增就业工作列入年度考核。2023年全市共有391个低收入人口通过产业帮扶增加工资性收入82.936万元;476个低收入人口被优先安排进企业和进公益性岗位,增加工资性收入408.9538万元。同时,做好统计工作业务培训和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收集汇总。
27.关于“入户路硬质化任重道远”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充分利用上级财政奖补资金,结合各区镇一事一议奖补路建设需求,完成37公里入户硬质路建设,正在建设入户硬质路36公里。同时,指导各区镇街道将入户道路维护养护纳入农村公共设施运行保障的重要内容,建立督查巡查、快速修复等机制,逐步推广市场化、专业化维护养护。
28.关于“医疗服务便捷化有待改进”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全省统一建设标准,依托各村居党群服务中心,加快推进村居医保公共服务点建设,进一步全民共享便捷化医疗服务体制。全市新建村居医保公共服务点240家,实现“15分钟医保服务圈”村居全覆盖,乡村公益医疗互助项目基本到位。
(八)工作作风不实,减轻基层负担需加力
29.关于“具体工作不细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土地流转合同租金金额约定,李堡镇陈庄村98户273108元打款到位。雅周镇依据中标价追回多付款项。南莫镇邓庄村按照中标通知书价格重新与施工方签订合同。大公镇于坝村桃园地块整理项目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和审计报告情况进行扣款。隆政街道德兴村防腐木栅栏项目按合同核减工程量。同时,召开涉农项目业务培训会,指导各区镇进一步规范涉农项目建设,严格落实工程核算相关手续。
30.关于“检查考核频繁”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动人居办、整治办资源整合、机制优化、统一考核。严格落实《关于开展实地考核双向备案工作的通知》(海考办〔2023〕3号),对下基层备案对象和接待考核备案对象实行双重管理,推动考核责任单位减少频次、优化流程,提升考核质效。组织区镇对当年度综合考核项目(指标)进行满意度测评,倒逼考核责任单位改进考核方式。关闭隆政街道临时性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重新选址,安排专人值班。
(九)巡察和其他各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31.关于“部分巡察整改任务未完成”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人员对南莫镇砖桥村两条跑砂道路全部凿除,重新浇筑混凝土,对南莫镇姜刘村2号桥西北侧桥板裂缝、于桥村民生桥东北侧桥栏杆露筋开裂部位采取凿毛、贴钢丝网等补强措施全部修复到位。南莫镇、大公镇对工程量逐一核实,在往来欠款中扣除,持续跟踪整改。市审计局完成对相关技改设备资产的合同、原始发票、转账记录、会计凭证、验收记录的核实审计工作,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按财务规定完成费用结算和资产入账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委市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之中,聚焦重点,立足长远,善始善终抓好整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的开展。一是抓合力攻坚。继续强化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系统梳理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中的短板、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强化责任部门沟通协作,形成有效整改合力。二是抓整改成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尚未完成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整改的事项,坚持不懈聚力攻坚,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三是抓成果运用。倍加珍惜、充分运用、巩固拓展巡察成果,把巡察反馈的意见作为今后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宝贵的指导性意见和改进乡村振兴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努力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苏中新鱼米之乡”,为南通“加快建设农业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3-88852000,邮政信箱:南通市海安市长江中路106号,电子邮箱:yjs81801000@163.com。
中共海安市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